Q:如何設定測驗通過條件?

Q:如何設定需完成"測驗一"及"測驗二",兩個測驗的總成績加總不能低於140分(總分200分)且各一科的成績不能低於60分,否則顯示未通過?

A:可以利用新增成績類別方式進行設定。


1.進入課程後至課程管理>成績簿的設定「新增類別」。

2.成績類別中填寫「類別名稱」(例測驗),

類別總分設定「及格分數」(例140分),儲存變更。

3.點擊測驗名稱(測驗一)前的上下鍵圖示,進行搬移。

4.點選測驗類別下方的方框。

5.再依步驟3及4重複將測驗二搬移至測驗類別下方,搬移後結果。

6.可點擊測驗一右方編修>修改設定,修改單一測驗及格分數。

7.評分項目設定「及格分數」(例60分),儲存變更。

8.再依步驟6及7重複將測驗二設定及格分數為60分。

9.成績管理>評分者報告可以檢視成績,及格的分數會以綠色顯示,不及格的分數會以紅色顯示。